政策声明
1. 自由择业
不使用强迫、抵押(包括抵债)、契约束缚或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不奴役或贩卖劳工。禁止员工在受雇时交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于公司,员工加班自愿。
2. 未成年工人
严禁雇用或支持雇用未达法定年龄的劳工。招工时,要求年满16周岁。公司不可安排18周岁以下的工人从事有可能危及到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3. 工作时间
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不许要求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当地法律所允许的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限制。员工加班自愿,所有超时工作应按照法规要求给员工支付额外报酬。
4. 工资和福利
公司按照所在地法规要求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文件制度清楚的列明工资的组成,严格按照法规给予员工相应的假期、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和购买保险。
5. 人道待遇
不残暴和不人道地对待工人,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压迫、口头辱骂和暴力威胁对待员工。
6. 不歧视/不骚扰
公司在聘用、薪酬、训练机会、升级、工作安排(包括加班)、解聘等事务上,是基于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岗位需要,决不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7. 结社自由
所有员工有权利组建、参加和组织自己所选择的工会,并代表员工和公司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尊重员工的这项权利,员工可以自由加入其所选择的组织以及这样做不会对其有任何不良后果或收到公司的报复。公司不会干涉该类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的建立、运作或管理。 工会与员工代表不会受到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并且在工作场所中能够接触工会的成员